02 / REINSPECTION

修繕之後, 回到同一個位置。

把原驗屋紀錄、建商回覆與修繕結果放在一起,逐項對照現況。已改善、仍待處理和無法確認的部分,都留下清楚的下一步。

FOLLOW-UP / 04 NOTES

用原編號,接續每一次處理

複驗聚焦在原先約定的修繕項目。範圍、現場條件與交付方式先對齊,避免把「已回覆」當成「已確認」。

  1. 01

    整理原始資料

    準備原驗屋報告、缺失編號、建商修繕回覆與完成照片。若由不同單位初驗,先確認原紀錄是否足以辨識位置與檢查條件。

  2. 02

    約定複驗範圍

    列出本次要對照的項目、可進入空間及所需水電條件。新增檢查需求、未完工項目和無法重現的情況,另列處理安排。

  3. 03

    同位置重新記錄

    以原編號和照片對照現場,再記錄本次可見現象與操作條件。前後條件不同時清楚註記,不直接以單張照片認定原因。

  4. 04

    交付對照紀錄

    整理已確認改善、仍待處理、受限未確認與新增發現四類。保留日期、位置與照片,方便接續修繕溝通及下一次確認。

FAQ

複驗前,把資料接起來